各位朋友都在为过年做好剁手准备,但是今年的有部分商家可能不太开心。为什么有部分商家不开心?
这还得从2018年9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法执法发布消息——《电子商务法》出新政策说起,从2019年起《电子商务法》新政策正式开始实施。没有商标无法入驻天猫京东;卖家侵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就不在售卖未注册商标的产品与服务;朋友圈微商违规就面临最高200万罚款......
讲述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仔细阅读会发现为了保护平台自身权益,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平台对入驻商家的商标要求定会更高,所以存有侥幸心理的商家想用假商标蒙混过关肯定是不行了。
近年来,商标侵权频繁出现在电商平台,假货问题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据电商平台今年初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电商平台已经对18万个疑似售假商标品牌的店铺做了关店处理,2017年上述数字激增到了24万个。打假成效明显情况下,每1万笔订单中仍有1.49笔为疑似假货。可见假货之猖獗。所以此次的《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势必将对商标侵权的管控更加严厉,商标侵权的代价也将会更大。
电商平台也在知识产权上定下一些规矩:没有商标无法入驻天猫及京东平台,为了更合理的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
在入驻数量如此庞大的电商平台上,卖家自己如果没有拥有自主商标,随时都会出现侵权的可能。基于以上情况,电商平台必将要求对于已入驻商家及时进行商标保护,以防他日被他人抢注商标后,被迫成为“山寨”产品,以致于自己辛苦经营的店铺、包装的商品就将面临着下架的处罚。
一言蔽之,《电子商务法》将间接促使平台不再售卖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预测,当电商平台卖家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时,平台必然会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护平台自身权益,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知识产权要求定会更高。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商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购物平台,也因此衍生出来微商代购这个行业,而“海外”代购,常常充斥着走私、偷漏税、假货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约束对象很明显除了淘宝、京东、小红书的海外代购,朋友圈的微商,网红直播“卖货”的播主,他们都要遵守此项法规,继续从事代购行为则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并缴纳税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罚款。
电商行业是公司销售非常重要的渠道,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都会涉及。而想要入驻各大电商, 商标注册证也显得格外重要。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越加重视,各大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及商品的把控上定会更加严格,这其实也是对消费者,电商经营者及平台经营者权益的均衡保障。
若是没有商标,在下一个双十一你将不会出现在消费者的视线中,还等什么呢?赶紧注册一枚商标吧,当然更加快捷的方式就是买一枚商标了,即买即用。